http://www.kadhoai.com.cn 2026-04-07 20:31:46 來源:中國經濟報
綠色電力是指來自於風能、小水電、太陽能、地熱、生(sheng)物(wu)質(zhi)和(he)其(qi)他(ta)可(ke)再(zai)生(sheng)能(neng)源(yuan)的(de)電(dian)力(li)。因(yin)其(qi)在(zai)生(sheng)產(chan)的(de)過(guo)程(cheng)中(zhong)不(bu)產(chan)生(sheng)對(dui)環(huan)境(jing)有(you)害(hai)的(de)排(pai)放(fang)物(wu),相(xiang)對(dui)於(yu)常(chang)規(gui)的(de)火(huo)力(li)發(fa)電(dian),更(geng)有(you)利(li)於(yu)環(huan)境(jing)保(bao)護(hu)和(he)可(ke)持(chi)續(xu)發(fa)展(zhan)。從20世紀70niandaikaishifadaguojiajiujiaqiangleduilvsedianlifazhandezhongshihezhichi,zhidinglegezhongchanyezhengcelaicujinqifazhan,rumeiguozhidingdezhengfujiyangguangfadianjihua,helanzhengfuzhidingdeziyuanpeiezhengcedeng。
目(mu)前(qian),隨(sui)著(zhe)我(wo)國(guo)電(dian)力(li)體(ti)製(zhi)改(gai)革(ge)的(de)不(bu)斷(duan)深(shen)化(hua),綠(lv)色(se)電(dian)力(li)產(chan)業(ye)如(ru)何(he)適(shi)應(ying)新(xin)形(xing)勢(shi)的(de)要(yao)求(qiu),為(wei)我(wo)國(guo)電(dian)力(li)工(gong)業(ye)的(de)可(ke)持(chi)續(xu)發(fa)展(zhan)做(zuo)出(chu)更(geng)大(da)的(de)貢(gong)獻(xian),是(shi)一(yi)個(ge)亟(ji)待(dai)研(yan)究(jiu)解(jie)決(jue)的(de)問(wen)題(ti)。Danyel Reiche等(deng)人(ren)研(yan)究(jiu)表(biao)明(ming),除(chu)技(ji)術(shu)因(yin)素(su)和(he)自(zi)然(ran)條(tiao)件(jian)外(wai),產(chan)業(ye)政(zheng)策(ce)是(shi)影(ying)響(xiang)綠(lv)色(se)電(dian)力(li)產(chan)業(ye)發(fa)展(zhan)的(de)關(guan)鍵(jian)因(yin)素(su)。因(yin)此(ci),在(zai)我(wo)國(guo)綠(lv)色(se)電(dian)力(li)產(chan)業(ye)發(fa)展(zhan)還(hai)比(bi)較(jiao)落(luo)後(hou),產(chan)業(ye)政(zheng)策(ce)不(bu)完(wan)善(shan)的(de)情(qing)況(kuang)下(xia),借(jie)鑒(jian)美(mei)國(guo)、歐盟等國家發展的經驗,設計符合中國電力市場結構的綠色電力產業政策將十分必要。
一、美國、歐盟綠色電力產業發展和政策
(一)美國
20世紀兩次能源危機給美國經濟帶來沉重的打擊,同時也大大促進了綠色電力產業的發展。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以可再生能源為原料的綠色電力已逐漸成為常規火力發電的一種替代,在美國電力產業中占據了一定的地位。據統計,2002年美國利用可再生能源生產的綠色電力為1135億kwh,占全部電力能源的8.9%,其中小水電發電6.6%。到2025年,美國綠色電力的比例將達到15%,可再生能源提供的電能是2002年全部電力能源的5倍。
美國綠色電力產業的迅速發展得益於美國政府、美國聯邦能源管理委員會(Federal Energy Regulatory Commission FERC)、各州公共事業委員會(State public utility commission)製定的一係列產業政策。美國政府采用提供研發經費、示範補貼、減免稅款、貸款等方式激勵發電企業利用風能、太陽能、地熱等設備生產綠色電力。
1992年頒布的能源政策法明確規定對具有資格提供綠色電力的新發電企業實行再生能源生產激勵政策,企業開始生產的10年內,對其提供的全部電能給予1.5美分/kwh的補貼。這種生產激勵政策在風能發展的過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同時聯邦政府允許投資太陽能、風能、地熱等發電設備的公司采用加速折舊法。1978年、1992年、1996年頒布的公共事業管理政策法案(PURPA)、能源政策法案(E.PACT)yaoqiushudiangongsicongxiaoguimofadianqiyegoumailvsediannengdengguidingduikezaishengnengyuandekaifaqidaolezhongyaodecujinzuoyong。meiguogezhouzhengfuyeweifazhanlvsedianlizhidingleduozhongchanyezhengce,keyiguinaweicaizhengjilizhengce、管製政策和自願措施三個方麵。
財政激勵政策主要包括各種對綠色電力項目的直接補貼、稅款激勵和備付低息或免息貸款等。除了緬因和南卡羅來納州外,其他州至少采用一種財政激勵政策,而加利福尼亞、蒙大納、俄勒岡州更是采用多種財政激勵政策來推進綠色電力的發展。有14個州采用個人稅款減免的方式鼓勵個人購買、安裝綠色電力設備係統。
16個州規定企業投資風能、太陽能發電設備生產或在新建築物中使用綠色能源發生的費用可以從公司收入稅中免除。26個州采用了從財產稅中完全扣除綠色能源費用的方法鼓勵個人、企業使用綠色電力。另外,還有46個州實施產業激勵政策,向建設符合標準的住宅區、商業設施的企業提供轉移支付。轉移支付主要采用稅款扣除、低息貸款和現金等形式。11個州采用稅款扣除、補貼以及政府機構承諾購買設備等產業補充計劃吸引可再生能源電力設備生產企業在區域內投資。加利福尼亞、德克薩斯、懷俄明州則實施租賃計劃鼓勵偏遠地區的消費者使用可再生能源。
管理政策包括要求可再生能源發電在總能源發電中占一定比例和要求政府機構使用綠色能源等。截至2003年,僅有阿拉巴馬、密西西比、南達科塔和西弗吉尼亞州四個州沒有采用任何管理手段來促進綠色電力的發展。目前,美國有15個州采用對電力消費者征收附加稅的方式來支持綠色電力的發展,這種附加稅被稱為係統效益收費(System Benefits Charges SBC)。係統效益收費以消費者每月的用電量為基準,按照1美分/kwh征收。
係統效益收費作為綠色電力發展基金主要用於三個方麵:一是作為財政補貼支持大規模的再生能源計劃;二是以轉移支付的形式鼓勵消費者安裝使用再生能源設備;三是支持各類教育計劃,讓消費者了解並參與綠色能源市場建設中。美國有15個州實施了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製(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s,RPS)。RPS的正式概念最初是由美國風能協會在加利福尼亞公共設施委員會的電力結構重組項目中提出來的。RPS要求所有的電力供應方滿足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總發電量中達到一定比例。
盡管各州的RPS內容各不相同,但都要求在特定的時期內,電力生產企業提高綠色電力所占的比例,如加利福尼亞州在2002年新修訂的計劃中要求到2017年,三個最大的電力生產提供綠色電力的比例要達到20%。目前,RPS普遍得到了可再生能源工業和公眾的支持。
有16個州實行了綠色電力購買製度,愛伊利諾斯、馬裏蘭、新澤西、紐約、賓夕法尼亞和田納西6個州規定了政府和公共事業單位必須購買綠色電力的比例,其他10個州僅在某一個或幾個市實施這種製度。12gezhoushixingjiegoushejibiaozhunzhidulaicujinlvsedianlizaixinjianzhuwuzhongdeshiyong。yaoqiujianzhushangzaiduizhengfuhexuexiaodejianzhuxiangmushejiguochengzhong,kaolvshiyongkezaishengnengyuandianli,zaikenengdeqingkuangxia,anzhuanglvsedianlishebei。
自願措施包括綠色電力證書和支持再生能源技術市場化的項目。截至2003年底,美國有38個州實行了教育擴大服務項目,主要包括再生資源意識運動、研討會、技術扶持、項目示範計劃等。這些活動與美國能源部的MSRI計劃加深了公眾對綠色電力的了解,同時增加了公眾對綠色電力產品和設備的需求。
美國各州根據自己電力市場競爭程度範圍設計了綠色電力定價(green power pricing)和綠色電力選擇項目(green power choices),鼓勵消費者使用綠色電力。在各種自願措施的共同作用下,2002年美國綠色電力容量為980兆瓦,較2001年增加了45%,大約有40萬的消費者購買了綠色電力,占全部消費者比例的1%,是1999年消費者數量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