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adhoai.com.cn 2026-04-08 15:28:57 來源:皮爾磁
AGV的應用不僅要更智能,還要更安全。當人和機器共享工作空間時,安全是首當其衝需要考慮的因素。2020年發布的ISO 3691-4標準,不僅定義了AGV安全功能的要求,規定了如何對AGV的自動化功能進行驗證,而且給出了AGV車輛監控功能、各種操作模式和製動控製所需的性能水平,因此它對於AGV的製造商和最終用戶而言,都非常重要。

ISO 3691-4的主要關注點在於正確定義AGV的使用區域,例如在生產車間或倉儲物流中應用AGV,需要相應地定義警告區域和安全區域,從而需要對AGV進行速度限製。對於應用中的一些殘餘風險也必須通過相應的提示信息和對用戶進行培訓來解決。
ISO 3691-4是一個規範性的框架
ISO 3691-4“無人駕駛工業卡車及其係統”是一個規範性框架,它加強了對AGV安全功能的要求和對車輛自動功能的驗證。該標準采用了EN ISO 13849中定義的方法來確定各種車輛監控功能、操作模式和製動控製所需的性能等級要求。對於內部物流應用的操作者而言,其主要任務是讓具體的應用能夠符合ISO 3691-4的(de)要(yao)求(qiu),同(tong)時(shi)能(neng)夠(gou)獲(huo)得(de)盡(jin)可(ke)能(neng)高(gao)的(de)生(sheng)產(chan)效(xiao)率(lv)。作(zuo)為(wei)安(an)全(quan)自(zi)動(dong)化(hua)解(jie)決(jue)方(fang)案(an)的(de)供(gong)應(ying)商(shang),皮(pi)爾(er)磁(ci)一(yi)直(zhi)以(yi)來(lai)都(dou)十(shi)分(fen)關(guan)注(zhu)室(shi)內(nei)物(wu)流(liu)行(xing)業(ye),積(ji)累(lei)了(le)豐(feng)富(fu)的(de)行(xing)業(ye)應(ying)用(yong)經(jing)驗(yan),我(wo)們(men)的(de)安(an)全(quan)專(zhuan)家(jia)能(neng)夠(gou)為(wei)用(yong)戶(hu)提(ti)供(gong)支(zhi)持(chi),使(shi)其(qi)符(fu)合(he)國(guo)際(ji)規(gui)定(ding)(如CE認證),並對AGV應用的安全負責。

三步實現“打包式”安全
皮爾磁能夠為AGV的製造商和運營商提供一係列的“打包式”服務,不僅包括AGV安全運行的谘詢服務,還可以涵蓋在製造商和/或運營商的現場對AGV進行合規性驗證。如果用戶有需要,也可以提供相應的培訓。

基於對應用和規範框架的正確理解,結合合適的技術,獲得AGV的應用安全,這種綜合性的整體方案能夠完美協調AGV應用的安全性和生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