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adhoai.com.cn 2026-04-08 06:28:46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導讀: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近日悄然印發了《PM2.5自動監測儀器技術指標與要求(試行)》(以下簡稱《指標與要求》),用以指導第一階段PM2.5監測能力建設。這意味著全國範圍內的PM2.5自動監測儀器的采購將大規模啟動。
PM2.5的話題還在繼續發酵。
“幾個月前,一位管環保的領導說,你潘石屹就是PM2.5的最大製造者,我們是監管部門,你還跟我們過不去。我嚇壞了,安排所有的工地整治。”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的一條微博稱。
根據潘石屹的介紹,工地揚塵是PM2.5的第三大來源,北京有開工麵積1.8億平方米,比整個歐洲還多,“又奔波在治理PM2.5的路上。倍感心有餘,而力不足”。
與PM2.5治理同時推進的還有PM2.5的監測,以及監測儀器的采購標準。
據悉,中國環境監測總站近日悄然印發了《PM2.5自動監測儀器技術指標與要求(試行)》(以下簡稱《指標與要求》),用以指導第一階段PM2.5監測能力建設。
根據環保部5月24日印發的《空氣質量新標準第一階段監測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重點區域的74個城市要在今年年底前,開展《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新增指標(PM2.5、CO、O3等)監測。
此前,曾有報道指出,在PM2.5的自動監測技術路線上,振蕩天平法監測結果較β射線法偏低15%-17%,這也是去年北京環保局比美國大使館監測數據低的原因之一(北京市環保局監測儀器采用振蕩天平法,美國大使館監測儀器采用β射線法)。
“上述爭論可以平息了,《指標與要求》表明兩種路線都可以,不過要符合一定的技術標準。”一位地方環境監測站的站長對記者指出,“這意味著全國範圍內的PM2.5自動監測儀器的采購將大規模啟動。”
PM2.5監測儀器第一階段的檢測
因PM2.5監測儀器適用性檢測平台還在建設之中,中國環境監測總站采用國際通用的監測儀器測試及其評估方法,在2011年11月17日至2012年3月27日期間,在總站大氣監測綜合實驗室,對我國目前主要使用的顆粒物監測儀器生產企業自願送檢的PM2.5監測儀器,進行了第一階段適用性比對測試。
結果顯示,一共有5家生產企業生產的6款相應型號的儀器,符合測試的指導要求,它們分別是北京中晟泰科7021型β射線加動態加熱係統方法PM2.5監測儀;河北先河環保XHPM@2000型β射線加動態加熱係統方法PM2.5監測儀;Met One Instruments公司 BAM-l020型β射線加動態加熱係統方法PM2.5監測儀;賽默飛世爾科技TEOM-1405F型微量振蕩天平加膜動態測量係統方法PM2.5監測儀和5030-SHARP型的β射線加動態加熱係統聯用光散射方法PM2.5監測儀;武漢天虹儀表TH-20OOPM型β射線加動態加熱係統方法PM2.5監測儀。
“上述結果與參與送檢的6家企業的9款產品名單相比,部分企業的部分產品未能代表。它們分別是美國賽默飛世爾公司TEOM1405、FH62C14的型號PM2.5自動監測儀,以及安徽藍盾光電子公司振蕩天平法監測儀。”前述地方環境監測站站長對本報記者介紹。
該(gai)站(zhan)長(chang)指(zhi)出(chu),上(shang)述(shu)在(zai)各(ge)測(ce)試(shi)地(di)區(qu)參(can)加(jia)了(le)第(di)一(yi)階(jie)段(duan)測(ce)試(shi),但(dan)是(shi)還(hai)沒(mei)有(you)達(da)到(dao)測(ce)試(shi)有(you)效(xiao)天(tian)數(shu)的(de)儀(yi)器(qi),將(jiang)在(zai)後(hou)續(xu)階(jie)段(duan)中(zhong)繼(ji)續(xu)開(kai)展(zhan)測(ce)試(shi),並(bing)在(zai)達(da)到(dao)測(ce)試(shi)有(you)效(xiao)天(tian)數(shu)後(hou)再(zai)行(xing)評(ping)估(gu)。
“本次測試儀器是廠家送檢設備,不是抽檢設備,存在廠家選擇性問題。”一yi位wei接jie近jin中zhong國guo環huan境jing監jian測ce總zong站zhan的de專zhuan家jia指zhi出chu,因yin各ge種zhong原yuan因yin未wei能neng參can與yu第di一yi階jie段duan測ce試shi而er不bu在zai本ben次ci評ping估gu範fan圍wei內nei的de其qi他ta監jian測ce儀yi器qi,將jiang在zai後hou續xu階jie段duan的de測ce試shi或huo未wei來lai的de儀yi器qi適shi用yong性xing檢jian測ce中zhong按an照zhao測ce試shi容rong納na能neng力li或huo正zheng式shi檢jian測ce程cheng序xu逐zhu步bu納na入ru評ping估gu和he選xuan型xing範fan圍wei。
前述專家強調,本次PM2.5自動監測儀器比對測試是一種暫時過渡,隻是供《實施方案》中(zhong)第(di)一(yi)階(jie)段(duan)的(de)監(jian)測(ce)采(cai)購(gou)參(can)考(kao),並(bing)不(bu)能(neng)代(dai)替(ti)正(zheng)式(shi)的(de)監(jian)測(ce)儀(yi)器(qi)適(shi)用(yong)性(xing)檢(jian)測(ce)。在(zai)環(huan)保(bao)部(bu)環(huan)境(jing)監(jian)測(ce)儀(yi)器(qi)質(zhi)檢(jian)中(zhong)心(xin)的(de)認(ren)證(zheng)平(ping)台(tai)建(jian)立(li)後(hou),屆(jie)時(shi)所(suo)有(you)國(guo)家(jia)環(huan)境(jing)空(kong)氣(qi)質(zhi)量(liang)監(jian)測(ce)網(wang)站(zhan)點(dian)使(shi)用(yong)的(de)顆(ke)粒(li)物(wu)監(jian)測(ce)儀(yi)器(qi),均(jun)需(xu)通(tong)過(guo)正(zheng)式(shi)的(de)適(shi)用(yong)性(xing)檢(jian)測(ce)。
根據《指標與要求》,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將繼續開展為期一年的比對測試,後續測試中,設備的故障率將被納入測試指標,以保證滿足新標準中90%的數據有效性的要求。
兩種方法均需加裝補償裝置
同時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也對PM2.5的監測技術路線給出了指導意見。
《指標與要求》確定了三種PM2.5的自動監測方法,它們分別是β射線方法儀器加裝動態加熱係統,β射線方法儀器加動態加熱係統聯用光散射法,微量振蕩天平方法儀器加膜動態測量係統(FDMS)。
同時,根據第一階段同時在北京、上海、重慶、廣東、濟南等地進行的比對測試結果,對參加測試的PM2.5自動監測方法儀器而言,微量振蕩天平方法儀器必須加裝膜動態測量係統、β射線方法儀器必須加裝動態加熱係統,才能滿足測試的參數指標要求。
而此前,曾有報道指出,微量振蕩天平法監測結果較β射線法偏低15%-17%。“兩種方法測量原理都沒錯,不能籠統地說哪個偏高或偏低,允許出現一定誤差,但我們可通過技術手段盡量把誤差縮小。”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大氣室主任王瑞斌對記者解釋。
王瑞斌進一步指出,因此微量振蕩天平方法儀器必須加裝FDMS、β射線方法儀器必須加裝動態加熱係統,如果不加配套裝置的話這個監測產品就是不完整的,數據可能誤差較大。
“之前的PM2.5監測點,沒有加裝補償裝置的,應當補上;以後新上PM2.5監測儀器的監測點,在購買監測儀器的時候都加裝補償裝置。”環保部監測司的一位官員對記者介紹。
不過,賽默飛世爾環境與過程儀器事業部中國區商務總監周曉斌提出,“在美國,振蕩天平發的PM2.5監測儀並非一定要加裝FDMS,各個州可以自由選擇是否加裝FDMS,加裝後的監測結果即被認定為聯邦等效方法(Federal Equivalent Method,簡稱FEM)結果,而沒有加裝FDMS的監測結果則為PRE-FEM的結果。無論是否加裝,都需要與聯邦參比方法進行校準,不過校準的頻率不同,FEM為三天校準一次,PRE-FEM為6天校準一次。”
據中科院大氣物理所王躍思介紹,在微量振蕩天平發的FDMS使用中,中國某些地區的環境條件導致FDMS在中國有些區域無法正常使用,不少城市的細粒子濃度較高,過高的細粒子導致FDMS透水膜的微孔很快被細粒子堵塞,從而使其使用壽命降低到國外的一半,2-3個月可能就要更換一次。
“透水膜的成本大約在1000美元,這對不少監測站是不小的成本。”王躍思介紹,FDMS不適合南方潮濕地區或汙染過於嚴重的城市。
而er上shang海hai環huan境jing監jian測ce中zhong心xin總zong工gong程cheng師shi付fu晴qing豔yan曾zeng公gong開kai表biao示shi,任ren何he一yi種zhong自zi動dong監jian測ce法fa都dou有you自zi己ji的de優you缺que點dian和he適shi用yong性xing,重zhong要yao的de是shi一yi個ge城cheng市shi自zi己ji的de方fang法fa體ti係xi要yao有you延yan續xu性xing、可比性,不要輕易變更方法。
此外,王瑞斌對記者強調,《指標與要求》目前隻適用於PM2.5,暫時不考慮PM10的問題。也就是說,PM10的監測設備無需增設補償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