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adhoai.com.cn 2026-04-07 15:36:38
施耐德電氣(Schneider Electric)首席執行官趙國華(Jean-Pascal Tricoire) 對上月一項意義重大的裁決進行了猛烈抨擊,在裁決中,一家中國法院命令施耐德向其中國競爭對手正泰(Chint)支付3.35億元人民幣(合4500萬美元),作為侵犯正泰5款微型斷路器專利權的賠償。趙國華表示,這些指控是“毫無根據”和“荒謬的”。
施shi耐nai德de正zheng就jiu法fa院yuan上shang述shu裁cai決jue進jin行xing上shang訴su。趙zhao國guo華hua表biao示shi,如ru果guo不bu能neng推tui翻fan這zhe一yi裁cai決jue,就jiu可ke能neng給gei擁yong有you科ke技ji方fang麵mian技ji術shu專zhuan長chang的de在zai華hua外wai企qi開kai一yi個ge危wei險xian的de先xian例li。
他表示:“這讓人擔憂,不僅是對於施耐德電氣,對於……將其開發的技術帶到中國的跨國公司而言,也是如此。”
盡管中外企業之間圍繞知識產權的爭議並不鮮見,但中國企業通常都是被告。
趙國華表示,正泰一案的性質與罰款規模給許多歐洲公司敲響了警鍾。
“每天我都接到一些公司的電話,他們擔心同樣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施耐德堅稱,自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就一直在應用存在爭議的斷路器中的技術,而正泰是在1999年申請的專利。
正泰方麵表示:“一些跨國公司總是過於自大,試圖無視有能力的中國私人企業的崛起。”
“我們在專注創新方麵投入了大量努力,(因此)我們擁有自己的專利是合情合理的,這些專利可能甚至比他們的還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