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張俊才/上海報道
上海市長寧區的周女士,在一家印務公司做業務。被拖欠3個月的工資後,法人突然逃匿。後來,她偶然在賬冊中看到一張“上海市小企業欠薪保障金專用收據”,經多方谘詢,才知道公司繳過“欠薪保障金”,周女士找到欠薪受理點,經該受理點核實,11月3日,她領回了2820元欠薪補償。
目mu前qian,不bu僅jin是shi小xiao企qi業ye的de員yuan工gong,上shang海hai市shi和he周zhou女nv士shi有you相xiang同tong遭zao遇yu的de企qi業ye員yuan工gong,都dou可ke以yi憑ping借jie和he企qi業ye的de勞lao動dong關guan係xi證zheng明ming及ji欠qian薪xin事shi實shi依yi據ju等deng相xiang關guan材cai料liao,交jiao相xiang關guan受shou理li點dian審shen核he,經jing審shen核he確que認ren後hou,便bian可ke以yi追zhui回hui自zi己ji的de那na份fen勞lao動dong報bao酬chou。
“欠薪保障金”全麵鋪開
11月14日,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稱“上海市勞動保障局”)相關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根據規定,今年10月1日起,上海市所有企業均須交納欠薪保障金。我局已經陸續向企業寄出欠薪保障金繳納通知單。”
該人士解釋,“所有企業是指,所有在上海工商局登記的企業”,這和以往僅限定“300人以下小企業”不同,範圍擴大,更能全方位確保上海地區勞動者的工資安全。
目前,上海市正加大全麵繳納欠薪保障金的宣傳力度,上海市政府及市勞動保障局網站首頁重要的位置,均掛著《上海市企業欠薪保障金籌集和墊付的若幹規定》(下稱《規定》)。該《規定》經上海市政府第137次常務會議通過,由韓正市長簽署實施。
企業欠薪保障金由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下稱“上海市社保中心”)負責征收,然後報市勞動保障局,由市局複審並作出處理決定。
上海市勞動保障局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muqianhushangqiyezhengzaibanlijiaonashouxu,ruguozaiguidingshijianweinengjiaofeide,zejiangyoushishebaozhongxinyisongshilaodongbaozhangjushishijiancha,bingchuyimeiriqianfenzhierdezhinajinhezuigao3000元的罰款,以確保《規定》實施到每一個企業。”
據記者了解,上海市是全國最早實施欠薪保障金的城市。199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上海市小企業欠薪基金試行辦法》,2000年批轉《關於本市小企業欠薪保障金收繳的實施意見》,正式實行欠薪保障金製度。2007年10月1日起,這兩個文件同時廢止。
所有企業今年一律交840元
此次上海“擴版”的欠薪保障金實行的是“一刀切”,即所有注冊的滬上企業均須繳納,“無所例外”。而繳納標準均按照當年上海最低工資標準。“2007年,上海市政府規定實行的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為840元,就是說,每個企業今年需要繳納840元的欠薪保障金。不論企業屬性、規模大小,都是一個標準。2008年的交納標準將根據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上海市勞動保障局負責該項繳費谘詢的工作人員解釋說。
該工作人員稱,這是“社會共濟”,一個企業繳納840元,全市積累起來也是很大一筆資金。該項資金將以“企業欠薪保障金”的形式全部納入“社會統籌”,用做發不起工資的企業墊付拖欠的工資。
據《中國經濟周刊》了解,欠薪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有著嚴格的規定和程序,各級勞動部門在確認企業的確因破產、或法人逃逸等原因無力支付員工工資之後,再核實該員工和企業的勞動關係、欠薪事實後方可獲得。但並非所有的欠薪人員都可以被墊付欠薪。“欠薪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經營者以及和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擁有欠薪企業10%以上股份的、月工資超過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3倍的、累計欠薪數額不到200元的,市勞動保障局將不予墊付欠薪。”
據介紹,上海地區的欠薪主要集中在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行業。為了確保2008年元旦、春節期間不再出現拖欠工資現象,維護社會穩定,上海市正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企業員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重點檢查食品、紡織服裝、玩具、家具製造、金屬加工以及電子產品裝配等企業和建築施工、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以配合全麵實施欠薪保障金製度的推行。
專家:應該出台《欠薪保障法》
上海市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9月,勞動報酬及拖欠工資爭議仍為全市受理各勞動爭議案件中的主要爭議。勞動報酬爭議3262件,比去年同期增長33.8%,其中,拖欠工資爭議2601件,比去年同期增長48%。工資拖欠涉及各種類型的企業。
上(shang)海(hai)有(you)關(guan)方(fang)麵(mian)稱(cheng),此(ci)次(ci)欠(qian)薪(xin)保(bao)障(zhang)金(jin)擴(kuo)大(da)到(dao)所(suo)有(you)企(qi)業(ye),有(you)著(zhe)實(shi)踐(jian)依(yi)據(ju)。中(zhong)國(guo)目(mu)前(qian)實(shi)行(xing)欠(qian)薪(xin)保(bao)障(zhang)金(jin)的(de)還(hai)有(you)北(bei)京(jing)和(he)廣(guang)州(zhou)等(deng)地(di),但(dan)擴(kuo)大(da)到(dao)所(suo)有(you)企(qi)業(ye)範(fan)圍(wei),上(shang)海(hai)走(zou)在(zai)了(le)前(qian)列(lie)。
專家分析,上海推出的欠薪保障金繳納製度,有點像汽車保險,企業“有投無回,但是,可以確保真正付不起工資的企業的員工拿回自己的合法報酬”。《勞動法》等(deng)相(xiang)關(guan)法(fa)規(gui)中(zhong),對(dui)企(qi)業(ye)欠(qian)薪(xin)也(ye)有(you)相(xiang)應(ying)處(chu)罰(fa)規(gui)定(ding),但(dan)由(you)於(yu)欠(qian)薪(xin)欠(qian)保(bao)的(de)情(qing)況(kuang)很(hen)複(fu)雜(za),也(ye)有(you)專(zhuan)家(jia)稱(cheng),要(yao)把(ba)法(fa)定(ding)權(quan)利(li)變(bian)成(cheng)現(xian)實(shi)工(gong)資(zi),還(hai)有(you)賴(lai)於(yu)專(zhuan)門(men)的(de)法(fa)規(gui)保(bao)障(zhang)。從(cong)保(bao)證(zheng)勞(lao)動(dong)者(zhe)實(shi)際(ji)獲(huo)得(de)報(bao)酬(chou),解(jie)決(jue)基(ji)本(ben)生(sheng)活(huo)、避免社會矛盾的目的出發,國家應當製定《欠薪保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