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企業並不需要占領海外市場,內需才是行業健康發展的保障。圖片來源:鄂爾多斯煤炭網
從8月6日開始,中歐光伏貿易將正式進入“價格承諾後時代”。
當(dang)天(tian),歐(ou)盟(meng)委(wei)員(yuan)會(hui)對(dui)外(wai)發(fa)布(bu)聲(sheng)明(ming)稱(cheng),接(jie)受(shou)中(zhong)國(guo)太(tai)陽(yang)能(neng)電(dian)池(chi)出(chu)口(kou)商(shang)提(ti)交(jiao)的(de)價(jia)格(ge)承(cheng)諾(nuo)方(fang)案(an),並(bing)且(qie)對(dui)參(can)與(yu)該(gai)方(fang)案(an)的(de)中(zhong)國(guo)企(qi)業(ye)免(mian)征(zheng)臨(lin)時(shi)反(fan)傾(qing)銷(xiao)稅(shui)。
眼看國內光伏行業即將遭受滅頂之災時,中歐最終達成的價格承諾終於讓其逃過“全軍覆沒”的慘痛結局。
互相妥協的結果
從去年7月歐盟委員會宣布對中國光伏實施“雙反”調查以來,整個中國光伏產業一直籠罩在“惶惶不可終日”的情緒之中——在歐盟啟動“雙反”調查前,超過70%的中國光伏產品銷往歐洲市場。
2011年,中國光伏組件對歐洲市場出口額高達210億歐元,占當年國內光伏組件企業總產值的50%以上。
7月底,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等共同發表聲明稱,中國光伏產業代表與歐委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共有95家中國企業參加此次價格承諾談判。
對於歐盟“釜底抽薪”的這一招,中國也隨即祭出了貿易戰的法寶,立刻宣布對產自歐盟的葡萄酒進行“雙反”調查。
“所以,日前雙方達成的價格協定就是互相妥協的後果,以防止貿易戰的進一步升級。”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對《中國科學報》記者表示。
中商情報網產業研究院能源行業研究員徐思聰也對《中國科學報》記(ji)者(zhe)指(zhi)出(chu),歐(ou)盟(meng)之(zhi)所(suo)以(yi)放(fang)棄(qi)高(gao)額(e)反(fan)傾(qing)銷(xiao)稅(shui),一(yi)方(fang)麵(mian)考(kao)慮(lv)到(dao)歐(ou)盟(meng)各(ge)國(guo)的(de)市(shi)場(chang)利(li)益(yi),另(ling)一(yi)方(fang)麵(mian),也(ye)是(shi)我(wo)國(guo)政(zheng)府(fu)及(ji)相(xiang)關(guan)行(xing)業(ye)組(zu)織(zhi)積(ji)極(ji)談(tan)判(pan)所(suo)帶(dai)來(lai)的(de)影(ying)響(xiang)。
當前歐盟與中國貿易往來十分密切,征收過高的光伏反傾銷稅率勢必會破壞二者之間的合作關係,最終影響歐盟自身經濟的發展。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對《中國科學報》記者說:“價(jia)格(ge)承(cheng)諾(nuo)是(shi)中(zhong)方(fang)主(zhu)動(dong)讓(rang)步(bu)的(de)結(jie)果(guo),也(ye)是(shi)中(zhong)歐(ou)雙(shuang)方(fang)談(tan)判(pan)的(de)基(ji)礎(chu)。中(zhong)方(fang)談(tan)判(pan)人(ren)員(yuan)在(zai)商(shang)談(tan)過(guo)程(cheng)中(zhong)所(suo)付(fu)出(chu)的(de)艱(jian)辛(xin)努(nu)力(li)值(zhi)得(de)肯(ken)定(ding),中(zhong)歐(ou)雙(shuang)方(fang)此(ci)次(ci)談(tan)判(pan)屬(shu)於(yu)‘合則兩利、戰則兩敗’。”
“總體而言,這一結果對中歐雙方都有利。”徐思聰說。
整合大潮來臨
此次價格承諾達成後,不少觀點均認為這將給國內光伏企業帶來明顯的利好。
對此,林伯強尖銳地指出:“何來利好之說?隻是與歐盟實施高額稅率相比,結果沒那麼糟糕而已。”
顯而易見的是,此次參加價格協定的企業隻有95家,沒有參加協議的企業仍需要向歐盟繳納46.7%的反傾銷稅。
而且有消息稱,此次最終價格承諾設定的價格底線為每瓦0.56歐元,同時設定中國輸往歐洲的光伏產品每年總量不得超過7吉瓦這一總體配額。超過上述數量限製或者低於價格底線的部分,將被征收47.6%的反傾銷稅率。
統計數據顯示,中國光伏業產能早已嚴重過剩,占全球總產能的比例高達80%,而7吉瓦配額還不及其產能的五分之一。如果此時便開始歡慶中國光伏業已擺脫陰霾,顯然為時過早。
隨著歐盟光伏配額的“下放”與分解,產量質量更佳的大企業優勢將日益明顯,影響整個行業的整合潮即將來臨。
對於光伏行業勢在必行的整合兼並,蕭函指出,企業內部結構調整、產能優化工作必須落實到位,光伏巨頭應盡快把企業內部存在的財務問題、管理問題、生產線閑置問題解決,避免“禍起蕭牆”。
“另一方麵,全產業鏈經營是光伏業未來發展的新動向,下遊光伏電站的建設、運營將成為光伏巨頭的主要競爭領域,光伏巨頭應盡早向下遊布局。”蕭函說。
對於那些始終有地方政府充當“保護傘”、產能落後卻遲遲不願破產的企業而言,隨著歐盟市場的萎縮,“保護傘”也即將失去功效。
“該倒閉的企業肯定會倒閉,即使地方政府想強撐,最終也敵不過市場規律。”林伯強說。
紮根國內市場
中國光伏產業從曾經的火爆到如今的艱難度日,前後也不過十來年的時間。從頂峰跌落穀底,其中的教訓可謂慘痛。
林伯強指出,對於今天的中國光伏產業,政府和企業同時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channengguoshengruciyanzhong,zhengfushiyouzerende。jinhouguangfuchanyeyingdangruhefazhan,difangzhengfuheqiyeyaoruhegongtongcanyu,ruhebawoshichanghefengxiandeng,douxuyaoshixianguihua。”林伯強說。
市場在外、jishuzaiwaishizhongshiguoneiguangfuyechangqicunzaidewenti,youqishiduioumengshichangdeyilaiguoyuyanzhong,gengshidaozhicicitanpanzhongfangchuyujueduibeidongdiweidezhuyaoyinsu。
蕭函指出:“中國光伏行業的健康發展必須以國內市場為重點,盡快擺脫對海外市場的依賴、將行業重心轉移到國內才是當務之急。”
他強調道:“光伏企業並不需要占領海外市場,政府層麵應盡早提醒光伏企業,內需才是行業健康發展的保障。”
2012年,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太陽能發電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指出,到2015年分布式發電與大型電站裝機規模均為1000萬千瓦。
“如此大的裝機總容量已經夠光伏企業忙一陣子。但是,並網問題、補貼問題短期內卻難以得到有效解決,此時再行衝刺海外市場勢必會重蹈覆轍。”蕭函說。
林伯強也認為,今後國內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對於光伏產業至關重要,但是目前看來發展並不會那麼迅速。
他指出,分布式光伏的發展取決於政府的誠意和力度,即補貼的多少與到位。“不可能政府鼓勵後個人就開始做,要政策具體落實後產業才能發展,不能光喊口號不行動。”
而從補貼落實到策劃建設再到最終推動國內市場的發展,中國分布式光伏仍然有較為漫長的發展過程。
“國內市場會逐漸壯大,光伏行業經過洗牌也會有質的飛躍。”林伯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