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adhoai.com.cn 2026-04-08 04:18:14 來源:工信部
關於深入做好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製試點工作的通知
財辦建〔2018〕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保監會關於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製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19號)等有關政策要求,組織做好2018年及以後年度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製試點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8年及以後年度保費補貼申請安排
(一)自2018年起,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製造企業(含央企)保費補貼資金申請受理工作。製造《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內裝備,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或選擇國際通行保險條款投保的企業,在裝備交付用戶、保單正式生效、累計保費滿20萬元後集中申請補貼,同類裝備產品集中申報。續保項目應保持連續投保,如不連續則按新投保審核。製造企業、保險機構和裝備用戶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業務管控,確保申請材料真實、準確。
(二)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投保的項目,應於2018年4月20日前提交保費補貼資金申請材料。自2018年起,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投保的項目,應於下一年3月10日前提交保費補貼資金申請材料。申請人應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原保監會《關於開展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製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2015〕19號),財政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原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製試點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財辦建〔2015〕82號)、《關於申請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保費補貼資金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建〔2016〕60號)等現有政策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同時需附製造企業、用戶單位、保險機構分別正式出具的業務及材料真實性聲明,以及用戶單位正式出具的裝備接收證明。
(三)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在同財政廳(局)、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充分溝通意見的基礎上,對保費補貼資金申請材料準確性、完整性和政策符合性進行初審,並將初審意見、本地區項目和企業申請彙總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另附電子版)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投保項目應於2018年5月4日前報送,以後年度投保項目應於下一年3月底前報送。
二、其他事項
(四)中zhong央yang財cai政zheng補bu貼tie資zi金jin下xia達da後hou,各ge地di要yao及ji時shi將jiang資zi金jin撥bo付fu有you關guan製zhi造zao企qi業ye,並bing督du促cu相xiang關guan項xiang目mu有you序xu落luo實shi,確que保bao實shi現xian績ji效xiao目mu標biao。省sheng級ji工gong業ye和he信xin息xi化hua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要yao會hui同tong財cai政zheng廳ting(局)和he保bao險xian監jian督du管guan理li機ji構gou及ji時shi開kai展zhan聯lian合he督du查zha,對dui試shi點dian工gong作zuo實shi施shi效xiao果guo進jin行xing跟gen蹤zong和he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對dui已yi下xia達da補bu貼tie資zi金jin但dan相xiang關guan各ge方fang仍reng然ran反fan映ying的de問wen題ti進jin行xing及ji時shi處chu理li,並bing於yu每mei年nian11月30日前向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督查報告。工業和信息化部商財政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定期組織第三方機構開展抽查,對審核把關不嚴、工作組織不力、發現問題未及時處理、未按要求開展督查並報送督查報告的省份,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全國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並視情采取其他懲戒措施。
(五)獲得保費補貼的製造企業如在項目實施中遇重大問題,應及時向省級有關部門報告。已獲補貼項目通過保單批改調整保費、保額或影響審核工作所參照的重要因素的,須退回補貼資金。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通過各類監管措施發現企業違規獲得補貼的,應及時按職責采取相應處理措施;涉及財政違法行為的,經核實相關情況後,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由財政部門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回相關補貼資金,沒收企業相關違法所得,對相關企業和人員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查處。
(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當地產業基礎、行業特點,因地製宜研究製定地方首台(套)扶持政策,並做好與國家政策的銜接。鼓勵用戶企業對投保裝備免收質保金,發揮保險對質保金的替代功能。
財政部辦公廳
工業信息化部辦公廳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