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adhoai.com.cn 2026-04-06 22:05:31 來源:中國機器視覺網
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公布16個主責的“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包括:“高性能製造技術與重大裝備”“智能傳感器”“工業軟件”“智能機器人”“增材製造與激光製造”“新能源汽車”“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區塊鏈”“信息光子技術”“多模態網絡與通信”“微納電子技術”“先進計算與新興軟件”“稀土新材料”“新型顯示與戰略性電子材料”“先進結構與複合材料”“高端功能與智能材料”。申(shen)報(bao)單(dan)位(wei)根(gen)據(ju)項(xiang)目(mu)申(shen)報(bao)指(zhi)南(nan),以(yi)項(xiang)目(mu)形(xing)式(shi)組(zu)織(zhi)申(shen)報(bao),項(xiang)目(mu)可(ke)下(xia)設(she)課(ke)題(ti)。項(xiang)目(mu)應(ying)整(zheng)體(ti)申(shen)報(bao),須(xu)覆(fu)蓋(gai)相(xiang)應(ying)指(zhi)南(nan)方(fang)向(xiang)的(de)全(quan)部(bu)研(yan)究(jiu)內(nei)容(rong)和(he)考(kao)核(he)指(zhi)標(biao)。
關於發布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性能製造技術與重大裝備”等16個重點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工信部高新函〔2024〕2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科技廳(委、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習(xi)近(jin)平(ping)總(zong)書(shu)記(ji)關(guan)於(yu)新(xin)型(xing)工(gong)業(ye)化(hua)和(he)產(chan)業(ye)科(ke)技(ji)創(chuang)新(xin)的(de)重(zhong)要(yao)論(lun)述(shu)精(jing)神(shen),紮(zha)實(shi)推(tui)動(dong)科(ke)技(ji)創(chuang)新(xin)和(he)產(chan)業(ye)創(chuang)新(xin)深(shen)度(du)融(rong)合(he),助(zhu)力(li)發(fa)展(zhan)新(xin)質(zhi)生(sheng)產(chan)力(li),推(tui)進(jin)新(xin)型(xing)工(gong)業(ye)化(hua)發(fa)展(zhan)不(bu)斷(duan)邁(mai)上(shang)新(xin)台(tai)階(jie)。根(gen)據(ju)《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國科發資〔2024〕28號)相關要求,現將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責的“十四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高性能製造技術與重大裝備”“智能傳感器”“工業軟件”“智能機器人”“增材製造與激光製造”“新能源汽車”“基礎科研條件與重大科學儀器設備研發”“區塊鏈”“信息光子技術”“多模態網絡與通信”“微納電子技術”“先進計算與新興軟件”“稀土新材料”“新型顯示與戰略性電子材料”“先進結構與複合材料”“高端功能與智能材料”共16個重點專項2024年度項目申報指南予以公布,請根據指南要求組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1. 申(shen)報(bao)單(dan)位(wei)根(gen)據(ju)項(xiang)目(mu)申(shen)報(bao)指(zhi)南(nan),以(yi)項(xiang)目(mu)形(xing)式(shi)組(zu)織(zhi)申(shen)報(bao),項(xiang)目(mu)可(ke)下(xia)設(she)課(ke)題(ti)。項(xiang)目(mu)應(ying)整(zheng)體(ti)申(shen)報(bao),須(xu)覆(fu)蓋(gai)相(xiang)應(ying)指(zhi)南(nan)方(fang)向(xiang)的(de)全(quan)部(bu)研(yan)究(jiu)內(nei)容(rong)和(he)考(kao)核(he)指(zhi)標(biao)。項(xiang)目(mu)設(she)1名負責人,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可擔任其中1個課題的負責人。
2. 整合優勢創新團隊,並積極吸納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員參與項目研發,聚焦指南任務,強化基礎研究、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典型應用示範各項任務間的統籌銜接,集中力量,聯合攻關。鼓勵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員作為項目(課題)負責人領銜擔綱承擔任務。
3. 本文所附項目申報指南涉及的項目均采用一輪申報程序,具體要求如下。
(1)網上填報申報書。項目申報單位根據指南相關申報要求,通過國家科技管理信息係統公共服務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科管係統”)填寫並提交項目申報書。從指南發布日到申報書受理截止日不少於50天,申報書受理時間為30天。
(2)申報書應包括相關協議和承諾。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應與所有參與單位簽署聯合申報協議,並明確協議簽署時間;項目牽頭申報單位、課題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及課題負責人須簽署誠信承諾書,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所有參與單位要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幹意見》《關於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等要求,加強對申報材料審核把關,杜絕誇大不實,嚴禁弄虛作假。
(3)申(shen)報(bao)書(shu)須(xu)經(jing)相(xiang)關(guan)單(dan)位(wei)推(tui)薦(jian)。各(ge)推(tui)薦(jian)單(dan)位(wei)加(jia)強(qiang)對(dui)所(suo)推(tui)薦(jian)的(de)項(xiang)目(mu)申(shen)報(bao)材(cai)料(liao)審(shen)核(he)把(ba)關(guan),按(an)時(shi)將(jiang)推(tui)薦(jian)項(xiang)目(mu)通(tong)過(guo)國(guo)科(ke)管(guan)係(xi)統(tong)統(tong)一(yi)報(bao)送(song)。專(zhuan)業(ye)機(ji)構(gou)對(dui)項(xiang)目(mu)申(shen)報(bao)書(shu)進(jin)行(xing)形(xing)式(shi)審(shen)查(zha),並(bing)組(zu)織(zhi)答(da)辯(bian)評(ping)審(shen)。申(shen)報(bao)項(xiang)目(mu)的(de)負(fu)責(ze)人(ren)進(jin)行(xing)報(bao)告(gao)答(da)辯(bian),根(gen)據(ju)專(zhuan)家(jia)評(ping)議(yi)情(qing)況(kuang)擇(ze)優(you)立(li)項(xiang)。
二、組織申報的推薦單位
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
3. 國務院有關部門科技主管司局;
4. 原工業部門轉製成立的行業協會;
5. 納入科技部試點範圍並且評估結果為A類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以及納入科技部、財政部開展的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行業試點聯盟;
各推薦單位應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範圍內推薦,並對所推薦項目的真實性等負責。推薦單位名單在國科管係統上公開發布。
三、申報資格要求
1. 申報重點專項的項目牽頭單位和參與單位應為中國大陸境內注冊的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和企業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時間為2023年6月30日及以前,有較強的科技研發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範。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不得牽頭或參與申報。
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參與單位以及團隊成員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
申報單位同一個項目隻能通過單個推薦單位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2. 項目(課題)負責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1964年1月1日及以後出生,每年用於項目的工作時間不得少於6個月。
3. 項目(課題)負責人原則上應為該項目(課題)主體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員。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項目(課題)。
4. 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或本年度項目指南編製的專家,原則上不能申報本重點專項項目(課題)。
5. 受聘於內地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台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課題)負(fu)責(ze)人(ren),全(quan)職(zhi)受(shou)聘(pin)人(ren)員(yuan)須(xu)由(you)內(nei)地(di)聘(pin)用(yong)單(dan)位(wei)提(ti)供(gong)全(quan)職(zhi)聘(pin)用(yong)的(de)有(you)效(xiao)材(cai)料(liao),非(fei)全(quan)職(zhi)受(shou)聘(pin)人(ren)員(yuan)須(xu)由(you)雙(shuang)方(fang)單(dan)位(wei)同(tong)時(shi)提(ti)供(gong)聘(pin)用(yong)的(de)有(you)效(xiao)材(cai)料(liao),並(bing)作(zuo)為(wei)項(xiang)目(mu)申(shen)報(bao)材(cai)料(liao)一(yi)並(bing)提(ti)交(jiao)。
6. 申報項目受理後,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7. 項目申報查重要求詳見附件1。各申報單位在提交項目申報書前,可利用國科管係統查詢相關人員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重點專項、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在研項目情況,避免重複申報。
8. 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申報指南,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項目管理改革舉措
1. 關(guan)於(yu)青(qing)年(nian)科(ke)學(xue)家(jia)項(xiang)目(mu)。為(wei)給(gei)青(qing)年(nian)科(ke)研(yan)人(ren)員(yuan)創(chuang)造(zao)更(geng)多(duo)機(ji)會(hui)組(zu)織(zhi)實(shi)施(shi)國(guo)家(jia)目(mu)標(biao)導(dao)向(xiang)的(de)重(zhong)大(da)研(yan)發(fa)任(ren)務(wu),重(zhong)點(dian)研(yan)發(fa)計(ji)劃(hua)設(she)立(li)青(qing)年(nian)科(ke)學(xue)家(jia)項(xiang)目(mu)。青(qing)年(nian)科(ke)學(xue)家(jia)項(xiang)目(mu)不(bu)下(xia)設(she)課(ke)題(ti),原(yuan)則(ze)上(shang)不(bu)再(zai)組(zu)織(zhi)預(yu)算(suan)評(ping)估(gu),設(she)立(li)青(qing)年(nian)科(ke)學(xue)家(jia)項(xiang)目(mu),鼓(gu)勵(li)青(qing)年(nian)科(ke)學(xue)家(jia)大(da)膽(dan)探(tan)索(suo)更(geng)具(ju)創(chuang)新(xin)性(xing)和(he)顛(dian)覆(fu)性(xing)的(de)新(xin)方(fang)法(fa)、新路徑,更好服務於重點專項總體目標的實現。
2. 關於部省(市)聯動。部分重點專項任務將結合國家重大戰略部署和區域產業發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市)聯動方式實施,由部門和地方共同凝練需求、聯合投入、協同管理,地方出台專門政策承接項目成果,在項目組織實施中一體化推動重大科技成果產出和落地轉化。
3. 關於“揭榜掛帥”項目。為切實提升科研投入績效、強化重大創新成果的“實戰性”,重點研發計劃聚焦國家戰略急需、應用導向鮮明、最終用戶明確的攻關任務,設立“揭榜掛帥”項目。突出最終用戶作用,實施“軍令狀”“裏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對揭榜單位無注冊時間要求,對揭榜團隊負責人無年齡、學曆和職稱要求,鼓勵有信心、有能力組織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的優勢團隊積極申報。明確榜單任務資助額度,簡化預算編製,經費管理探索實行“負麵清單”。
4. 關於技術就緒度(TRL)管理。針對技術體係清晰、定量考核指標明確的相關任務方向,探索實行技術就緒度管理。申報指南中將明確技術就緒度要求,並在後續評審立項、考核評估中納入技術就緒度指標,科學設定“裏程碑”考核節點,嚴格把控項目實施進展和風險,確保成果高質量產出。
五、具體申報方式
1.網上填報。請各申報單位按要求通過國科管係統進行網上填報。專業機構將以網上填報的申報書作為後續形式審查、項目評審的依據。申報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項目申報單位網上填報申報書的受理時間為:2024年8月26日8:00至9月27日16:00。
2.組織推薦。請各推薦單位於2024年9月30日16:00前通過國科管係統逐項確認推薦項目,並將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的推薦函以電子掃描件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