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kadhoai.com.cn 2026-04-07 06:15:27 來源:工信部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通知,組織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根據通知,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qi)業(ye)初(chu)核(he)和(he)推(tui)薦(jian)工(gong)作(zuo)。工(gong)業(ye)和(he)信(xin)息(xi)化(hua)部(bu)將(jiang)組(zu)織(zhi)專(zhuan)家(jia)對(dui)各(ge)地(di)上(shang)報(bao)的(de)推(tui)薦(jian)材(cai)料(liao)進(jin)行(xing)評(ping)審(shen)和(he)實(shi)地(di)抽(chou)檢(jian),並(bing)根(gen)據(ju)審(shen)核(he)結(jie)果(guo)對(dui)擬(ni)認(ren)定(ding)的(de)第(di)五(wu)批(pi)專(zhuan)精(jing)特(te)新(xin)“小巨人”企業名單進行公示。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工作同時啟動。
關於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工作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23〕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的二十大報告決策部署,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組織開展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和推薦要求
(一)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qi業ye提ti出chu複fu核he申shen請qing,相xiang關guan申shen請qing均jun不bu收shou取qu任ren何he費fei用yong。審shen核he堅jian持chi公gong平ping公gong正zheng,隨sui機ji抽chou取qu專zhuan家jia,未wei委wei托tuo任ren何he機ji構gou開kai展zhan培pei訓xun,不bu需xu要yao也ye不bu建jian議yi通tong過guo任ren何he中zhong介jie機ji構gou輔fu助zhu申shen請qing。企qi業ye隻zhi需xu如ru實shi填tian報bao,並bing提ti供gong資zi料liao即ji可ke。
(二)申請企業需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需按《辦法》附件4中“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嚴格把握。
(三)對於已成為我部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再推薦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於與我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係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
(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如推薦企業明顯不符合《辦法》標準,我部將進行通報。
二、工作程序
(一)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審核
推薦和初核。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核和推薦工作,擇優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附件1),初審核實後提出推薦意見。
審核公示。我部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推薦材料進行評審並實地抽檢。各計劃單列市推薦的企業名單按省彙總後,根據《辦法》要求的標準開展審核,不設立名額上限。根據審核結果,對擬認定的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進行公示。
(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複核
推薦和複核。複核工作以地方為主,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填寫複核申請書(附件2),並結合工作實際提出複核材料要求。要堅持嚴標準、進行嚴把關,通過現場調研與材料審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逐一審查、核實後,提出推薦意見。對於未推薦的第二批複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也需說明原因。複核申請書及佐證材料留存備查。
審核公示。我部將組織專家按照《辦法》要求的標準對各地複核推薦企業進行審核並實地抽檢,根據審核結果,對複核擬通過的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進行公示。為加強政策銜接,在正式複核通過名單印發前,原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依然有效;名單印發後,原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稱號自動失效,以該名單內企業為準。
三、申報和推薦方式
(一)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複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
(二)企業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統一申報。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間上傳。
(三)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於2023年5月1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紙質件(附件1),推薦彙總表(附件3)、複核情況彙總表(附件4,以上均為一式兩份),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北京市西長安街13號,100804)。
附件:
1.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書
2.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申請書
3.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彙總表
4.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複核情況彙總表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3年2月20日